阅读《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九
九、组织保障
(二十六)压实各方责任。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统筹推进电网高质量发展工作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履行属地监管职责,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。地方主管部门履行属地责任,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并推动实施。电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,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。各类并网主体积极参与,共同保障电力可靠供应与电网安全运行。
(二十七)强化要素保障。建立电网重点项目建设央地协调机制,协调推动站址廊道资源保障。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,支持边远地区、脱贫地区、革命老区农村电网建设,以及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。探索推行并联审批、告知承诺制等审批模式,促进电网项目加快落地。
(二十八)营造发展氛围。加快推动涉及电网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。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新型电网平台建设,及时总结电网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做法、成功经验、典型模式并加以推广。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试点,推进新型电网平台新技术新模式试点应用。









